|
3C给木器涂料的安全标签 | |||||
|
| |||||
|
编辑:空气污染综合治理网 时间:2004-12-8 | |||||
|
从5月1日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联合中国质检中心将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3C认证辅导与检测,8月1日起,木器涂料将执行3C强制认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本报讯 (记者张御临)4月初,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联合中国质检中心,在广州市技术监督局会议室,举行了针对我省家用木器涂料企业的3C认证宣讲会。会议指出:从5月1日起,将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3C认证辅导与检测,从技术、程序方面作全面的解决型处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6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对装饰装修产品溶剂型木器涂料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 针对3C强制认证的严格要求,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还将与省、市工商局联合在市场上对木器涂料进行监督检验,对一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未经任何质量保证及检验就挂上所谓“绿色标志”的产品进行严厉查处,维护正规企业的利益,为保证消费者权益、进化竞争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 | |||||
| [关闭窗口] [大 中 小] | |||||
|
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