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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禁用人造板材装修住宅 装修公司为此赔了3.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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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空气污染综合治理网 时间:2004-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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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为了多赚钱,装修公司竟然在住宅装修中,违规使用甲醛含量严重超标的E2类人造板材,至使新房装修完工后很长时间,房间气味仍太浓无法入住。这起消费纠纷经杭州下城区工商局调解,装潢公司最终赔偿消费者3.3万元;而违规装潢企业,昨天也被工商部门正式立案调查。 家住杭州京都花园的梅先生发现新房装修完工后,长时间的空置室内气味仍非常浓烈,无法入住,经专业机构检测后发现,房内空气中甲 醛含量严重超标。梅先生经过大量调查后发现,罪魁祸首原是装修公司违规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E2级人造板材,遂投诉至“96315”。 杭州市下城区工商分局艮山工商所执法人员桑建华说,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有关强制性规定,国家对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分为两类。E1类板材甲醛释放量应小于或等于1.5;E2甲醛释放量小于或等于5.0。在第一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应采用E1人造木版;而第二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宜采用E1人造木版;如选用E2级时,要对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分应进行表面覆盖处理,并明文规定E2型板材不能在民用住宅中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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