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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与甲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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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空气污染综合治理网 时间:2004-1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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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2003年12月5日以《住新房流产,少妇告赢装修商》为题报导:“原告谭某、苏某夫妇是佛山禅城区人。两原告称,2002年6月初,他们准备结婚,委托被告姚某对其住于祖庙路的住房进行装修,由姚某包工包料。同年7月底工程完工后,他们将房内窗户打开通风一个多月。同年9月中旬,两原告结婚并入住该装修房。入住不久,他们感觉难以入睡、头痛、疲劳,室内空气刺鼻等。 同年10月15日,女房主苏某到佛山妇幼保健院就诊后,证实怀孕,但肚子痛可能与甲醛有关。同年11月26日,经B超检查,诊断胎儿未见胎芽。12月1日胎儿流产。苏某遵医嘱在家休养15日,至此,两原告被迫另行租房居住。 经广州一测试中心检测,原告居住的新房客厅、主卧室空气中甲醛浓度均超标。……” 专家指出,甲醛主要来源于装修材料,释放期可长达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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